捕控违令者乃防疫滥权,维权组织促开国会辩论

政府在第三限行期改弦易辙,重新“捕扣控”违令者,但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谴责这种做法有违法治,要求带上国会接受民意考验。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今天发表文告,谴责警方滥用权力逮捕民众。

“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召开紧急国会,由人民代议士共同辩论防疫措施,以回归法治原则。”

国防部高级长依斯迈沙比里日前宣布,由于1000令吉罚单无法起阻吓作用,警方因此将改以逮捕、扣留和提控的“三部曲”对付违反限行令的民众。

抵触刑事程序法典

不过,廖国华指出,政府现在的“捕扣控”措施,抵触了刑事程序法典。

“根据日前在宪报上颁布的行动管制令,政府可对犯罪者实施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

“另外,依据现有的《刑事程序法典》,警方无权力针对可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的罪行逮捕任何嫌犯。”

因此,廖国华表示,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上述措施有违法治原则,因此必须即刻停止非法逮捕所有涉嫌违令者。

若罚款太低则修法

另外,廖国华指出,既然《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法令》第25条文阐明,政府可向违令者发出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单,则政府应优先以罚款为主要的惩戒方式。

“倘若政府认为,1000令吉的罚款不足以维持公共秩序,则政府应当尽速召开紧急国会,修订《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法令》的法案,寻求一套更符合控制疫情的法律与措施。”

他提醒政府,切勿将疫情蔓延当成扩权的藉口。

“只有全民万众一心,遵从宪政及法治精神,大马才能顺利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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