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眾院通過《感染症法》修正案

  【共同社11月8日電】日本眾院全體會議8日憑藉自民、立憲民主兩黨等多數贊成,通過了規定地區核心醫院有義務確保病床的《感染症法》等修正案。經參院審議後,在本屆國會成為法律的可能性較大。

  基於新冠疫情蔓延導致病床緊張,修正案力爭加強都道府縣的權限,從而充實提供醫療服務的態勢。大部分將在2024年度開始施行。

  為防備給國民生命和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的傳染病,修正案寫明了都道府縣與各醫療機構事先簽訂協定的機制。對於作為地區核心單位的公立及公共醫院、大學醫院等“特定功能醫院”等,則規定有義務在傳染病蔓延時提供病床。若不遵守,都道府縣可發出“勸告”和“指示”。若仍不配合,將撤銷特定功能醫院等許可。相當於收入的“診療報酬”將減少。此外還可公佈醫院名。

  簽訂的協定中,除了病床,還將對發熱門診、應對居家療養者、接納康復患者等工作也作出規定。協定將明確地區的醫療機構職責分工。普通的民間醫院也必須響應與都道府縣的磋商,但由於是否簽署協定為自願,因此能得到何種程度的配合成為難題。

  除《感染症法》外,還一攬子修改《醫療法》、《預防接種法》、《檢疫法》等,疫情蔓延時不僅是醫生和護士,還允許由牙醫和臨床檢查技師等注射疫苗。此外將創設罰則,疑似感染的回國人員接到檢疫所長要求居家等隔離的指示後,若不報告情況將予以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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