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核爆受害者子女向政府索赔案被驳回

  【共同社12月12日电】长崎县等地的原子弹爆炸受害者第二代及遗属共28人在长崎地方法院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12日宣判。原告方认为不能否定辐射的遗传性影响导致的健康受损,而政府却疏于援护、违反《宪法》。法院则认为“无法认定违宪”,驳回了原告方的诉求。广岛地方法院也在审理同类案件,而此次是首次宣判。

  审判长天川博义就判决理由指出,《核爆受害者援护法》对象范围的裁量权属于立法府。以受害者第二代“受到的核爆辐射遗传性影响,仅是无法否定可能性的程度”为由,不认为不将其列入援护法的对象属于缺乏合理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据悉核爆受害者第二代在全国有30万~50万人。原告方认为核爆受害者与其子女在援护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是不合理的歧视,违反了规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第十四条。

  起诉书等指出,核爆受害者子女患上了可能是父母核爆影响导致的疾病,或对健康感到担忧。由于有研究结果推测核爆对人体存在遗传性影响,认为根据规定核爆受害者认定条件的援护法的立法宗旨,其子女也应列为援护对象。

  核爆受害者第二代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政府规定体检的对象为父母是核爆受害者,在广岛1946年6月1日以后、长崎6月4日以后出生的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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