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上拒戴口罩妨礙飛行安全的日本人被判刑

  【共同社12月14日電】曾在明治學院大學工作的非常勤職員奧野淳也(36歲)因涉嫌在廉價航空公司(LCC)“樂桃航空”飛機上拒絕為防新冠而戴口罩並造成客艙乘務員受傷、妨礙安全飛行,被控傷人和以威力妨礙業務等罪名。大阪地方法院審判長大寄淳14日宣佈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期4年執行。法院認為對乘務員的傷害罪不成立,僅認定暴力罪。

  判決結果中未提及拒戴口罩與妨礙飛行的因果關係等。檢方要求判處有期徒刑4年。

  奧野當天出庭時也未戴口罩,他雙臂交叉,不時別過頭聽判決內容。判決下達後,他當庭向審判長高聲叫喊“這簡直是中世紀式的迫害,我無罪,這是冤案”,場面一度混亂。退庭後接受採訪時,奧野表示“我不會進行任何道歉和反省”。

  審判長大寄認為結合乘務員證詞、該飛機的通訊記錄等,被告在機艙內高聲喧嘩等行為屬於《航空法》的妨礙安全行為,認定構成違反《航空法》和以威力妨礙業務罪。大寄指出:“這是其本人的執念引發的罪行,缺乏反省的態度。”

  檢方主張被告擰傷客艙乘務員手臂,導致航班不得不臨時改降新潟機場。判決書未認定被告造成乘務員受傷,並稱臨時改降的必要性“不明確”。

  據判決書等稱,被告於2020年9月在釧路飛往關西的飛機上拒絕戴口罩,並以就此遭其他乘客侮辱為由大聲要求道歉。乘務員把要求勿做出妨礙安全行為的命令文件交給被告時,被告擰其手臂。2021年4月,他在千葉縣館山市一餐館拒戴口罩妨礙該店業務,還打了趕來的警察臉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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